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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招录取照顾政策出炉

发布于:2020-11-01 被浏览:2908次
  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办法》。方法很清楚。获得二等功或被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烈士子女、退役士兵,可在高考总分基础上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
  另外,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考生(含台湾户籍);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在高考总分基础上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
  边境地区、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高中阶段转入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总分的基础上,给予档案5分。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高校招生
  部分群体将优先录取,包括平时获得二等功或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的儿童;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的;在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指定的西藏自治区工作20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在国家指定的四个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指定的特殊岛屿工作满10年的军人子女;飞行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最大飞行寿命的空勤人员的子女,在船上工作20年以上的士兵的子女,在航空航天或核相关岗位工作15年以上的士兵的子女。
  此外,退出现役的考生、残疾人警察、公安英雄、因公殉职、因公致残的一至四级公安警察的子女、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同等条件下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国家考试录取,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教育考试院表示,同时满足高考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会进行加分累计,只取最高分作为考生的加分。